3月31日中午,墩阿热希村利用每周五党员学习日,及时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党员同志们畅所欲言谈感想,大家一致认为《条例》颁布的非常及时,以前对极端主义的概念比较模糊,通过学习大家对极端化的言论和行为有了清楚的界定,为今后打击极端思想提供了法律依据。大家表示不仅要自身带头遵守《条例》,还要给自己的左邻右舍和广大村民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抵制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3月29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有七章、五十条,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形式,细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学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