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下午。由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委员孙昌胜带队的自治区精神文明验收组一行5人前来分院,对新疆分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验收。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傅春利同志代表新疆分院党组对验收组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并代表分院党组向验收组做了2008年——201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新疆分院自1993年进入首批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以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区直机关文明办指导和帮助下,连续18年保持区级精神文明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分院党组和所站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从而保证了新疆分院的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向前迈进。
汇报会结束后,验收组又按照:召开座谈会、应知应会常识考试、问卷调查、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六个程序,全面了解和真实掌握新疆分院的创建情况。分院组织了近20人参与了应知应会常识考试,
参加汇报会和座谈会的领导有:新疆生地所副所长雷加强、新疆理化所党委书记蒋同海、乌鲁木齐天文站党委书记孙正文,新市区二工街道党工委书记憨勇、二工街道科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史哲,以及分院机关各处室的领导和机关直属单位的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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