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召开201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

分院党组书记傅春利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兼文明办主任作工作部署

9月12日,新疆分院党组召开分院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各研究所、台以及分院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相关领导和专干参加了会议。分院党组书记傅春利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介绍了新疆分院近段时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现状,并通报了自治区文明办对新疆分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督促结果,重点强调了分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要求,新疆分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全员覆盖,是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创建活动,是一个从道德、文化、环境、安全等方面全面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的创建活动。傅书记特别强调了自治区文明下发的《关于将“四个一”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容的通知》,要求分院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相关活动,落实“四个一”的创建内容。

大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新疆分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从组织上落实创建,从机构上保障创建。

分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人事处处长兼文明办主任高长春同志具体部署了近期创建的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专干积极配合分院文明办做好档案材料搜集、整理工作。

各文明专干共同学习了《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认真剖析每一条标准,并相互讨论,积极献策,提出搜集档案材料的明确措施和步骤。为迎接自治区文明办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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