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新疆分院举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研讨班

研讨班现场

  1223日,中科院新疆分院文明办针对今年分院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如何改进等议题,举办了一期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的研讨班。 

  2013年自治区文明办变化变革创新,打破荣誉终身制,将实行28年的“三年届满重新复验”的届期制,改为“清零争创、动态管理”的零基启动评选模式,通过三年一评选、一评管三年的原则,实行名额分配制,达到压缩数量、提高质量的目的。911日,区直机关文明办对新疆分院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测评;1014日,新疆日报上公示了拟命名的文明单位名单,新疆分院位列其中;1126日,自治区文明办下发《关于命名一批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决定》(新文明委〔20137号),新疆分院正式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针对研讨班提出的各个议题,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全面总结了我院能够创建的成功的原因、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我院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和特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及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等,此次研讨会内容充实,成果丰富,达到了预期目的。 

  参加研讨会的人员有部分分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精神文明专(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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