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机关党委书记傅春利主持会议
分院机关党委各支部委员参会
8月30日,新疆分院机关党委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新疆分院机关党委书记傅春利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各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
傅书记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9月份开展“听取意见,学习教育”阶段,各支部党员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方式进行学习教育,对《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读本》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开展自学活动,各支部每周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是10月中上旬开展“查找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根据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抓住要害,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阶段是10月下旬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制度。
傅书记强调,新疆分院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且已经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高度重视实践活动,专门委派第五督导组对新疆分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各支部党员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定位,根据“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工作方法,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科院“十二项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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